為引導鑄造產業健康、有序和可持續發展,促進鑄造行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,2013年5月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頒布《鑄造行業準入制度》,并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鑄造企業進行準入認定,公司于2014年5月成立項目組,開展“中國鑄造行業鑄造企業準入認定”申報工作。
申報工作經過網上及紙質材料申報、材料初審、現場復核及專家終審等程序,對企業“建設條件和布局、生產工藝、生產裝備、企業規模、產品質量、能源消耗、環境保護、職業健康安全及勞動保護、人員素質等九方面內容進行審核,于2014年12月通過國家工業與信息化部鑄造準入認定審核。
根據鑄造行業準入公告管理辦法,準入認定通過的企業將納入工信部統一、動態管理,各省級工業主管部門對公告企業保持準入條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,審查企業自查報告,每年6月30日前將上年度監督檢查結果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。若企業未能保持《鑄造行業準入條件》的規范要求,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達標將撤銷這些企業的行業準入公告資格。
今后企業在進行投資管理、土地供應、審批、信貸融資、項目申報等審批中,將依據《鑄造行業準入條件》,可優先獲得國家相應產業政策的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