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元旦、春節將至,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確保節日期間風清氣正,東風公司黨委下發了《關于2017年元旦、春節期間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知》(東風黨發〔2016〕54號)。東風公司黨委重申和強調了“十個嚴禁”:
1.嚴禁用公款印制、購買賀年卡、掛歷、臺歷等物品(外事活動除外)。
2.嚴禁用公款相互慰問走訪,不得用公款購買煙花爆竹、煙酒、食品和地方土特產等年貨送節禮(慰問職工群眾除外)。
3.嚴禁違規用公款吃喝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,也不得接受下屬單位、管理對象和業務關聯單位組織的可能影響公正履職的宴請、娛樂健身等活動;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。
4.嚴禁公款旅游,不得將公款用于走親訪友、外出旅游、因私出國(境)等非公務活動或將費用轉嫁給下屬單位、管理對象和業務關聯單位;兩節期間,嚴禁無故打擾經銷商、供應商等利益相關方。
5.嚴禁違規收送禮金、會員卡、購物卡、有價證券、支付憑證、商業預付卡、電子紅包等物品。
6.嚴禁違規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并借機斂財。
7.嚴禁違規參與娛樂“帶彩”活動。
8.嚴禁酒駕、醉駕,凡經司法部門認定違法的,公司將依據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。
9.嚴禁公車私用或“私車公養” ,不得將公車用于探親返鄉、接送親友等非公務活動。
10.嚴禁違規參加老鄉會、校友會、戰友會。
12月28日,東風精鑄通過職能服務會和黨支部書記會,及時傳達學習東風公司黨委“十個嚴禁”,公司黨委要求全體中高管人員要履行“一崗雙責”,按照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要求,把元旦、春節期間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、糾正“四風”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抓緊抓好,中高管人員要以身作則,帶頭落實規定,樹立良好家風,堅決杜絕節日腐敗。各單位要加強學習、宣傳教育和節日期間的提醒、監督工作,確保黨員干部、“三管”人員嚴格遵守“十個嚴禁”,一旦發現有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為,堅決予以查處。